按照要求,現就《省級科技特派員專項計劃資金管理辦法》(黑科規〔2023〕1號)(以下簡稱《辦法》)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廳字〔2020〕4號),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和政策環境,促進科技特派員在助力鄉村振興發展、堅持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制定本《辦法》。
二、有關說明?
本辦法共分五章,二十二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專項資金使用范圍。省級科技特派員專項計劃資金,是指省級財政安排的用于支持中級職稱及以上的科技人員到鄉村提供科技服務,為脫貧縣培養屬地科技人員和農村科技創新創業人員的專項資金。
(二)專項資金安排流程。省科技廳按照征集的技術需求通過門戶網站發布科技特派員申報通知,由縣級科技管理部門負責與科技人員對接申報,由市級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匯總、報送,由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條件審核(職稱、崗位、誠信)、匯總、公示。
(三)專項資金用途。選派工作經費主要用于選派對象為受援單位提供科技服務、開展農村科技創新創業。培養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培養“三區”縣本土科技人員和農村科技創新創業人員。
(四)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及監督檢查。省科技廳負責年度專項資金績效報告編制工作。市級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屬地縣(市、區)每半年開展科技特派員績效和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通報各派出單位,作為下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對各派出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附則。鼓勵市、縣兩級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加大對選派和培養工作的支持力度,適當增加選派和培養工作經費,并設立科技特派員工作專項資金,為各級科技特派員開展科技服務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