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環境及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哈爾濱)(Harbin Fishery Environments & Aquatic Products Quality Monitoring Center of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China)是經農業部授權、國家計量認證、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法定專業質量檢驗機構,是社會公益性的非營利性技術服務事業單位。
中心依據農業部農市發[2002]8號《關于批準食用菌等十三個部級質檢中心對外開展質檢工作的通知》文件批準建立,2002年7月正式通過國家計量認證和農業部審查認可。依托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黑龍江水產研究所,行政上受研究所領導,業務上受農業部領導,獨立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中心設有業務辦公室和檢驗一室、檢驗二室,現有工作人員22名,其中正高3名,副高5名,中級職稱人員8名,檢測面積2000余平方米,固定資產3000余萬元,擁有高分辨飛行時間質譜儀、液相色譜串聯三重四級桿質譜聯用儀、氣相色譜串聯三重四級桿質譜聯用儀、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離子色譜儀、氨基酸自動分析儀、原子吸收、原子熒光、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計、紅外光譜儀、酶標儀、全自動固相萃取儀、快速溶劑萃取儀、冷凍干燥機、超高速離心機、蛋白質測定儀、生物顯微鏡、致病菌鑒定系統、生物安全柜、高精密電子天平等大型儀器設備90多臺(套)。
中心具備水產種質、漁業環境、水產品等三大類檢驗檢測能力。中心的主要任務:(1)承擔農業部或其他部門指定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優質榮譽產品的評選、鑒定、復查、跟蹤檢驗;(2)受農業部或其他部門委托,對漁損事故污染的檢測、鑒定和評估,對實施證書管理的產品進行檢驗,對重要新產品、新品種投產和科技成果的鑒定進行檢驗;(3)承擔農業系統產品質量考核檢驗和產品質量的分等分級檢驗;(4)承擔有關產品質量的仲裁檢驗和其他委托檢驗;(5)負責對農業系統地方同類檢驗機構和有關企業進行技術指導、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6)研究新的檢測技術和方法,承擔或參與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企業標準的制修定和有關技術標準的試驗驗證工作。
中心始終堅持“科學、公正、高效、廉潔、服務”的質量方針,按照國家和農業部有關要求,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各種規章制度和比較全面的標準資料庫,并不斷更新改進,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
獨立性、公正性和誠實性聲明
為保證本中心檢驗檢測工作的獨立性、公正性和誠實性,特聲明如下:
1.本中心及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人員,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恪守職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2.本中心及其人員獨立于其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所涉及的利益相關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擾其技術判斷因素的影響,確保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真實、客觀、準確和可追溯。獨立開展檢驗檢測工作,本中心的管理部門及各級領導對檢驗檢測工作結果不干擾、不施壓、無不良干預。
3.本中心的管理體系運行符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則、制度及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遵守檢驗檢測工作程序。
4.本中心管理層和員工,不受對工作質量有任何不良的影響,包括來自內外部不正當的權利、商業、利益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和影響。
5.本中心對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負責,不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本中心及其人員對其在檢驗檢測活動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保證對客戶的樣品、技術資料、數據、信息及有關結果或結論保密,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絕不用客戶的技術和資料從事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維護客戶的知識產權和經濟利益。
7.本中心承諾不使用同時在兩家及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的人員。檢驗檢測人員廉潔奉公、認真負責、積極進取、嚴格按規章辦事。
8.中心及其人員不得與其從事的檢驗檢測活動以及出具的數據和結果存在利益關系,不參與任何有損于檢驗檢測結果判斷的獨立性和誠信度的活動,獨立開展檢驗檢測工作。不參與和檢驗檢測項目或者類似的競爭性項目有關系的產品設計、研制、生產、供應、安裝、使用或者維護活動。
本中心對此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并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