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黨支部“每周一案,以案為鑒”警示教育活動學習國企副總違規放貸、坐收利息,畏罪潛逃三年終被抓潘明恩案,我們要以案為鑒、警鐘長鳴、守住底線。
潘明恩在短短6年時間內連升三級,從中層副職升職為浙商控股集團副總裁,隨著成績一路飄紅,加之名與利的誘惑,他在職期間利用生財捷徑,簽訂貿易合同后由集團先打款給對方,卻不開展真實貿易,而只需等合同到期對方按照約定條件還本付息,如此一來,不用開展真實業務就能坐收利益,為了把“吃利息”的生意做大,潘明恩以浙商控股集團的名義從銀行貸款,加息之后再轉貸給其他有貿易往來的公司從事金融活動,同時利用職務權利從一塊手表到奔馳轎車,受賄累計達到了1400多萬,涉嫌高利轉貸罪和非法經營罪,給國有資產造成了巨額損失,自己也付出了慘重代價。
作為一名黨員我們要時刻警示自己“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財務部門是一個單位的核心部門,在工作中要做個“好管家”,記好“明白賬”,我們的內心更要有一本明白賬。我們要時刻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們的黨代表著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千方百計地為人民群眾謀利益。正是因為如此,黨才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擁護,而腐敗行為嚴重影響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為了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和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作為共產黨員就必須清正廉潔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用自己的形象去產生號召力、凝聚力、戰斗力,不要人夸好顏色,只留清氣滿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