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 來源:環球時報
不久前,印度尼西亞外交部抗議中國漁船進入印尼專屬經濟區海域捕撈,還拘留了一艘中國漁船的船長和8名船員,至今尚未釋放。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稱事件發生的海域是“中國傳統漁場”,要求印尼方面立即釋放被扣押的中國漁民并保障其人身安全。這一事件反映了南海日漸升級的漁業沖突問題。
國有國界,魚無邊界。南海周邊各國的漁民捕撈向來都是追著魚群而去的,“過線”的事情經常發生。況且,目前不少海域的劃線仍是“各說各話”。比如,中國和印尼在南海沒有領土爭議。印尼方面稱中國漁船活動區域在其納土納群島附近的專屬經濟區內,而這一區域與中國通常用來劃分海界的“九段線”有重疊。
近年來南海漁業沖突升級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海產品市場需求加大。二是中國和其他國家的捕撈能力都普遍增強,漁業成為不少國家的重要經濟來源。
印尼漁產品出口在其經濟中所占比重逐漸加大。由于發生事件的區域有極為豐富且價值更高的漁產品,印尼對這一區域也加大了海警投入。近年來,多次發生過越南、菲律賓和中國等國漁船被扣押、驅趕的事件。
中國與印尼方面早就意識到了這一問題。為確保合理合規的漁業開發,數年前,中國開始探討與印尼進行漁業合作的可能。2014年10月雙方在北京簽署了有效期三年的合作協議。協議確定,對進入這一區域捕撈的漁船采取發放許可證、噸位限制等方式加以管理。印尼方面還鼓勵中國漁業企業投資印尼,但將中企的股權限制在49%以下。
從中國的官方數據看,2013年大約有約400艘漁船在這一海域從事捕撈生產,年總產量20.1萬噸,產值25.3億元。但這些捕撈的海產品并非全銷售到中國,有相當一部分是在印尼當地加工,并在當地出售的,還有一些賣到日本、新加坡、韓國等國。與此同時,一些中企也開始在包括納土納群島在內的印尼境內投資建立相關漁業設施,建立了合資企業。
但是,這個協議簽署不到半年,就被印尼在2015年1月單方面中止。顯然,印尼方面感覺到了中方強大的捕撈能力,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漁船也不斷增加在該區域的捕撈活動。協議的中止給中印尼雙方都造成了損失。
從基本條件看,印尼海域遼闊、漁業資源豐富、地理位置與中國相近,但其漁業發展仍缺少技術和資金的支持,尤其是漁產品加工行業比較薄弱。同時,印尼與中國并沒有領土和領海糾紛。中國與印尼漁業合作按理說有一定的潛力。
此次扣船事件看上去可能會給中國印尼的關系帶來負面影響。但是,只要雙方能夠向前看,這也可能成為促使中國與印尼再次就漁業問題進行磋商溝通的一個契機。從中方看,重開漁業談判的關鍵是要打消印尼方面對中國漁船過度捕撈的擔心。中方應當照顧到印尼方面的這一關切,通過主動限制和管控中國漁船在這一地區的活動,協調組織中國企業對印尼漁業的投資和技術支持,贏得信任。若談判成功,中國與印尼就有可能逐步建立一個雙贏的漁業發展體系。中國與印尼在漁業方面建立穩定和長期的合作機制,也會為南海問題的最終解決提供一個思路,樹立一個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