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完善科技獎勵制度,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活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黑龍江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據悉,《方案》旨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改革完善科技獎勵制度,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評獎機制,構建既符合科技發展規律又適應我省省情的科技獎勵體系,營造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全社會支持科技創新的積極性,為推動龍江全面振興發展注入強大動力。《方案》以服務龍江發展、激勵自主創新、突出價值導向、公開公平公正為基本原則,明確了改革完善科技獎勵制度,引導規范科學技術獎健康發展,鼓勵和規范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三項重點任務。
據省科技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方案》有五個主要特點:一是科技獎推薦方式有所改變。按照國家改革方案的要求,改革現行由行政部門下達推薦指標、科技人員申請報獎、推薦單位篩選推薦的方式,賦予專家學者和學術組織提名資格,拓寬科技獎勵申報渠道,實行科技獎勵提名制度。同時明確了提名者的資格條件和責任,提名者承擔推薦、組織答辯、異議答復等責任,并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二是獎勵數量大幅壓縮。按照國家科技獎改革精神,結合我省科研投入產出、科技發展水平等實際狀況,將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總數由原規定的不超過400項減少到不超過300項。三是獎勵成果更加側重應用研究。鼓勵企業獨立或與高校院所聯合申報省科學技術獎,評獎指標重點向應用型研究成果傾斜,積極引導優秀科技成果在龍江落地轉化和產業化。四是評審模式更加完善。在評獎過程中,加入市場檢驗環節,提出擇優篩選一批應用型科技獎勵成果進行發布推介,發揮科技獎勵成果支撐地方經濟發展作用。五是加大科技獎勵監督管理力度。提出完善科技獎勵誠信體系,加強對重復報獎、弄虛作假、請托游說評委、跑獎要獎等違規行為的監管,實行一票否決,實現對科技獎勵活動全過程監督管理;對科技獎勵提名者、被提名者、評審專家、組織者等各類獎勵活動主體發生的學術不端及其他違規行為實行嚴格監督和分類處理。由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對每年報獎和獲獎項目進行檢查抽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依規處理。(趙鵬記者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