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部發布《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評估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694號)。為貫徹落實好該辦法,加強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提高我國水生動物生物安全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的重要意義
因地制宜推動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是深入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強化生物安全管理,推進水生動物防疫工作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是降低病原傳播風險和水產用獸藥使用量,促進水產養殖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和農漁民增產增收,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視,采取有力舉措,抓好抓實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有序推進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
各地要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成熟一個、評估一個”的原則,穩步推進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工作。按照《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評估管理辦法》要求,結合轄區內苗種場實際情況,組織條件達標、管理規范、意愿積極的苗種場優先開展申報。省級評估合格后,2023年于10月15日前(2023年后于每年9月底前)向我部提出申請。農業農村部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病防委”)秘書處要加強技術指導,按要求有序做好評估工作。
三、強化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宣傳和日常管理
我部將定期公布評估確認的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名單,并通過相關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各地要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渠道,大力宣傳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的進展和成效,有效發揮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的示范帶動作用,促進水產苗種優質優價發展。加強水產技術推廣機構、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生產經營主體等有關人員技術培訓,指導落實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各項管理措施。按照《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評估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對轄區內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的日常監管。
四、建立健全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支持政策
各地要因地制宜創設政策,支持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運營,推動將無規定水生動物疫病苗種場建設與各類獎補政策等掛鉤,鼓勵探索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模式,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投入。要著力加強水生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健全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隊伍。我部將及時總結各地典型經驗做法,制定和完善有關支持政策。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養殖處,010-59192918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疫病防控處(病防委秘書處),010-59195074/5371,電子郵箱:bfc712@163.com。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農漁養函111.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