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關部署,深入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支持我省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我廳研究起草了《黑龍江省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一、起草依據
1.依據《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 60 條》(黑辦發〔2022〕27號)“19.對新獲批建設期內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省財政一次性核定補助金額,按建設進度分期撥付。對新認定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財政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實質引進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省財政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
2.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進一步推進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3號)“二、鼓勵創建國家級創新平臺。推動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圍繞我省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在優勢領域創建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建設期內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現有科技專項資金,每年給予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實質引進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通過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支持。”
二、起草內容
一是管理職責。省科技廳做好創新平臺的推薦和初核等工作,省財政廳按照部門職責開展資金兌現、績效管理及財會監督工作。
二是獎勵對象及標準。明確對新獲批建設期內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新認定的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三個方面的不同獎勵標準。
三是基本條件。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主營業務及納稅均在黑龍江省;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以及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是申報審核及資金撥付。從申報、審核、公開公示、資金撥付、資金使用五個方面細化了申報審核及資金撥付程序。同時明確了國家級創新平臺以及實質引進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分支機構的認定條件。
五是監督管理。從資金使用、財會監督等方面強化了監督管理工作,避免套取財政資金。
六是附則。分別明確了解釋權和執行期限。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