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黑龍江水產研究所工會章程(試行)》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黑龍江水產研究所工會章程(試行)》經2016年9月2日所工會工作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并報所黨委批準,現正式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黑龍江水產研究所工會委員會
2016年10月8日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黑龍江水產研究所
工會章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等相關規定,結合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黑龍江水產研究所工會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黑龍江水產研究所工會(以下簡稱所工會)是全體在職職工自愿參加的群眾性組織。所工會委員會按照代表制原則組成,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會員和職工利益的代表,接受中共黑龍江水產研究所黨委和中共黑龍江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工會工作委員會領導。
第三條所工會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科技創新為中心,全面履行工會的基本職責和社會職能,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緊密圍繞全所中心工作,依靠全體會員開展活動,全心全意為基層和會員職工服務。
第四條所工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行使權利,承擔義務,具有法人資格,工會委員會主席為所工會法定代表人。
第五條所工會的基本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和維護國家的法律、法規,反映職工群眾的愿望和要求,維護會員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國家、農業部和水科院、我所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深入調查研究,探索工作規律,分類指導服務,總結交流經驗,推進創新文化建設,動員職工投身科技創新,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職工政治、業務、文化學習,提高職工隊伍綜合素質,建設唯實、求真、協力、創新的職工隊伍。
(三)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落實審議、評議、提案等基本職能,在所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規章制度和涉及職工切身權益等重大事項討論中,充分發揚民主、提出建議和反映意見,發揮職工主人翁的作用。
(四)組織培訓工會干部,提高工會干部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增強基層工作活力,協調開展職工業余文化生活,評比表彰工作積極分子和精神文明先進個人。
(五)所工會委員會負責制定工會工作細則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凡為我所在職職工,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認《中國工會章程》,都可以由本人自愿申請加入所工會,經所工會委員會批準成為正式會員。
第七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工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求撤換或者罷免不稱職的工會委員。
(三)要求工會組織如實反映對本單位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四)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五)享受工會提供的文化、教育、體育和療休養事業等優惠待遇及各種獎勵。
(六)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媒體上,參加相關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問題的討論。
第八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學習政治、經濟、文化、法律、科學、技術和工會基本知識。
(二)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科研、管理和生產工作任務。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四)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五)維護中國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發揚階級友愛,搞好互助互濟。
(六)遵守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時交納會費。
第九條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退會由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并宣布結果。
第十條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和相關活動,經教育拒不改正,應當視為自動退會。對不執行工會決議、違反工會章程的會員,給予批評教育。對嚴重違法犯罪并受到刑事處分的會員,由所工會委員會作出開除會員會籍決定。
第三章組織制度
第十一條 所工會委員會按照代表制原則組成,由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5年,可連選連任。所工會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工會主席、副主席由所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重大事項,需全體委員五分之四以上到會,且參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第十二條 所工會全體會員大會一般每年舉行一次,由工會委員會負責召集。其主要任務是:審議和批準工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工會工作任務和重大問題。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所工會委員會由11或13人組成,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設婦女工作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和綜合事務委員會。
第十四條綜合事務委員會職責:
(一)做好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會員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職工綜合素質,引導職工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
(二)積極受理會員職工的申訴和反映的意見、建議,經綜合委員會調查研究,討論做出解決方案后,由工會主席提交給所黨委、所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
(三)組織適合所職工身心特點的活動,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做好積極分子的評選表彰工作,激發全所職工的生機和活力。
(四)籌備、組織和協調工會安排的各項工作,以及會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會辦公室的責任,處理工會的日常事務,收集、整理會員的請示、報告和建議等。
第十五條 婦女工作委員會的職責:
(一)做好女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女職工學習,提高女職工綜合素質,引導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
(二)維護女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及特殊利益,向歧視、虐待、侮辱、迫害女職工的行為作斗爭。
(三)積極組織適合女職工身心特點的活動,豐富女職工的業余生活。做好女職工積極分子的評選表彰工作,積極參加創先進婦女之家活動。
(四)積極受理女職工的申訴和反映的意見、建議,經婦女委員會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后,由工會主席提交給所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
第十六條 青年工作委員會職責:
(一)做好青年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帶領青年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激勵青年立足本職、崗位練兵、盡職奉獻。
(二)掌握所青年職工的思想動態,對青年群體中存在一些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對策和建議,為所黨委的決策提供參考。
(三)開展青年人才的培養、舉薦、表彰、宣傳等工作,優化青年職工的成長環境,激勵青年成長成才。
(四)組織開展適合青年特點、深受青年喜愛的各類活動,提高青年素質,豐富文化生活,激發職工的生機和活力。
第五章 工會經費
第十七條所工會經費由下列幾方面組成:
(一)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
(二)按標準計提的工會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
(四)社會贊助;
第十八條所工會經費開支實行預算、決算制度。每年向全體委員報告預決算和執行情況。
第十九條所工會經費審查小組負責向工會全體委員會作經費執行情況審查報告,每年一次。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由所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